中国战国时期后期墨家的著作。指今本《墨子》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 6篇﹔《墨经》亦称《墨辩》﹐主要是讨论认识论﹑逻辑和自然科学的问题。 早在2300多年前,我国古代思想家墨子的《墨经》中就包含了丰富的关于力学、光学、几何学、工程技术知识和现代物理学、数学的基本要素。”《墨经》中有关于力、力系的平衡和杠杆、斜面等简单机械的论述;记载了关于小孔成象和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成象的观察研究,首先提概念以及朴素的时间(“久”,即宙)和空间(“宇”)的概念。 《墨经》约完成于周安王14年 癸巳(公元前388年)。《墨经》,又称《墨辩》。《墨子》的一部分。包括《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一说仅包括前四篇。其主要内容为认识论、逻辑学,将知识分为“闻知”、“说知”、“亲知”,强调“名实合”;提出“辟”、“侔”、“援”、“推”等逻辑范畴;对惠施、公孙龙、庄子的名学观点进行了批评总结。此外还涉及数学、光学、力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内容,是对先秦时代科学成就的重要记录。有晋鲁胜注,早佚。《晋书·隐逸传》仅存其《墨辩序》。清毕沅、张惠言、孙诒让作过整理校释,另有梁启超《墨经校释》、谭戒甫《墨辩发微》、高亨《墨经校释》。
简介 《墨经》是《墨子》书中的重要部分,约完成于周安王14年癸巳(公元前388年)。 《墨子》是我国战国时期墨家著作的总集,是墨翟(人称墨子)和他的弟子们写的。 墨翟是宋国人(约公元前468~376),他是一个制造机械的手工业者,精通木工。墨子一派人中多数是直接参加劳动的,接近自然,热心于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又有比较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他们把自己的科学知识、言论、主张、活动等集中起来,汇编成《墨子》。 《墨经》有《经上》《经下》《经上说》《经下说》四篇(一说还包括《大取》《小取》共六篇)。《经说》是对《经》的解释或补充。也有人认为《经》是墨家创始人墨翟主持编写成自著,《经说》则是其弟子们所著录。《墨经》的内容,逻辑学方面所占的比例最大,自然科学次之,其中几何学的10余条,专论物理方面的约20余条,主要包括力学和几何光学方面的内容。此外,还有伦理、心理、政法、经济、建筑等方面的条文。 《墨经》中有8条论述了几何光学知识,它阐述了影、小孔成像、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成像,还说明了焦距和物体成像的关系,这些比古希腊欧几里德(约公元前330~275)的光学记载早百余年。在力学方面的论说也是古代力学的代表作。对力的定义、杠杆、滑轮、轮轴、斜面及物体沉浮、平衡和重心都有论述。而且这些论述大都来自实践。墨家在六朝以后逐渐流失,正统十年(1445年),张宇初奉敕,将《墨子》刻入《道藏》。现代所传的《墨子》只剩下五十三篇,这些篇幅是因为被道家著作《道藏》所收录,才得以留传下来。汪中将墨子书分为内外二篇,著有《墨子表征》一卷。
《墨经》光学八条 《墨经[1] 》光学八条是现代科学家对战国时的思想家墨子所著《墨子》一书中,关于《经下》及《经说下》(意即对《经下》的解释)中关于光学的记载(如光影关系,小孔成像等)的称法。由于此类记载在《经下》与《经说下》中各为八条,故称:《墨子》光学八条。关于其译文,因断句、通假字等有诸多说法,此仅列其一。 《墨经》光学八条,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物理学的重大成就。 《经下》 原文:二临鉴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说在寡区。 译文:二人,临镜而站,影子相反,若大若小。原因在于镜面弯曲。 原文:鉴位,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说在中之外内。 译文:镜子立起,影子小则是镜位斜,影子大则是镜位正中,是所谓以镜位正中为准,分内外的原理。 原文:鉴团景一。 译文:无论镜子大小,影只有一个。 原文:景不徙,说在改为。 译文:影子不移,是所谓没改变的结果。 原文:住景二,说在重。 译文:一止而二影,是所谓重复用镜的结果。 原文: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 译文:影子颠倒,在光线相交下,焦点与影子造成,是所谓焦点的原理。 原文:景迎日,说在抟。 译文:影子在人与太阳之间,是所谓反照的结果。 原文:景之小、大,说在地(一说柂,倾斜之意)正、远近。 译文:影子的大小,是所谓光线所照地方的远近而造成的原理。 《经说下》 原文:景,光至,景亡;若在,尽古息。 译文:影,光线照到的,影子就不存在,如果光线存在,永远不会产生影子。 原文:景,二光夹一光,一光者景也。 译文:影,两光线夹一光线,一光体形成影子。 原文:景,光之人煦若射。下者之人也高,高者之人也下。足敝下光,故景障内也。 译文: 影,光线照人,如果反射,其直若矢。射到下面就反射到高处,射到高处就反射到下面,因成倒影。足遮住下面的光,反射出来成影在上;头遮住上面的光,反射出来成影在下。在物的远处或近处有一小孔,物体为光的直线所射,反映于壁上,故影倒立于屏内。 原文:景,日之光反烛人,则景在日与人之间。 译文:影,日光反射照人,那么影在日与人的中间, 原文:景,木柂,景短大。木正,景长小。大小于木,则景大于木。非独小也,远近。 译文:影,木杆斜,影短而大。木杆正,影长而小。光体小于木杆,那么影大于木杆。不仅因此而影子大小,光体的远近也会形成这样的情况。 原文:临,正鉴,景寡、貌能、白黑,远近柂正,异于光。鉴、景当俱就,远近去尒当俱,俱用北。鉴者之臭无数,而必过正。故同体处其体俱,然鉴分。 译文:临,平面镜只显示单影,影的形态、白墨、远近、斜正,都是由于光线反射到镜中。两平镜相接成正角时,显出三个影子,其中一影是二影合在一处的复影。两平镜角度或大或小,亦有复影。复影是一影在另一影的背面。物体反射到镜中,没有不成影的。物体反射到镜中成影,所成影又反射另一镜中成影,必须使两平镜倾斜成一定角度,;两镜反射同一部分,而复影形成。两镜分开。 原文:鉴,中之内,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起于中,缘正而长其直也。中之外,鉴者近中,则所鉴大,景亦大;远中,则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易,合于中,而长其直也。 译文:鉴,在焦点内,光体远焦点,那么所照光线多,物像也大;近焦点,那么所照光线少,物像也少,而必定为正方体。光体起于焦点,则平行正轴的光线反射向镜后引长,当成极长的共扼点,而像远离镜后。在弧心外,光体近弧心,那么所照光线多,物像也大。远弧心,那么所照光线少,物像也少。然像为物的倒形。光体聚于弧心,则平行正轴的光线反射,当成极长的共轭点,而像与光体相等而倒置。 原文:鉴,鉴者近,则所鉴大,景亦大;其远,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景过正,故招。 译文:鉴,物体靠近镜面,那么物体的光线占镜的面积大,所成影亦大;物体距镜面远,物体的光线占镜的面积小,那么所照物小。然而影是正形。成正形是因为迎面射物的缘故。
《墨经》的逻辑学 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由于它是围绕着辩或辩论(论证)而展开的,所以也被称为墨辩逻辑。其逻辑思想和体系主要反映在《墨经》一书中。 基本内容 后期墨家逻辑以辩为核心,其中包括名、辞、说三种基本的思维形式和由故、理、类三物构成的逻辑推理。 辩 在后期墨家逻辑中具有论证的性质,《墨经》把辩定义为"争彼也",即把辩看作是关于"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或谓之是,或谓之非"的一对矛盾命题的是非之争,而且认为辩必有胜者和负者,并要求分清胜负。辩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小取》)。 辩具有名、辞、说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在后期墨家逻辑中,对这三种思维形式的理解,相当于西方传统逻辑中的概念、判断、推理。后期墨家逻辑中的名是用来摹拟、称谓事物的所然与所以然之性质的,《小取》说:"以名举实";《经上》说:"告以文名,举彼实故也"。这样的名就具有概念的性质。名又是言词(命题)的构成元素,因而也具有语词的性质。后期墨家首先从概念外延上把名分为达、类、私三种,"达名"相当于范畴,如"物";"类名"相当于普遍概念,如"马";"私名"是限于对某一个体事物之称谓,包括专名或姓名,相近于单独概念。后期墨家还从概念的内涵上把"名"分为相当于具体概念的"形貌之名"和相当于抽象概念的"非形貌之名",以及相当于时空概念的"居运之名"和"量数之名",等等。 辞是用来表达人们思想上的断定的。《小取》说:"以辞抒意",所以"辞"又是构成推理的要素,即用作前提、结论或论证的论题。如《小取》把"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 这种直接推理叫做 "比辞而俱行",把论证叫做"立辞"。辞有时与"言"通用,言辞是对事物的陈述,它是由名构成的。后期墨家还提出了"尽"、"或"、"假"、"必",即全称、选言、假言、必然等命题形式,尤其对词项在命题中的周延性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它认为,肯定命题的谓项是不周延的,"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而否定判断的谓项是周延的,"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后期墨家对辞的矛盾关系也有了初步的认识和揭示,如将"辩"限于一对矛盾命题的一是一非之争,在"止"式推论中提出用特称否定命题反驳全称肯定命题和用全称否定命题反驳特称肯定命题等。 后期墨家逻辑强调"以说出故",即通过说的方式以明确 "立辞" 的根据和理由。《经下》诸条有"说在......"字样,接着极简要地标出理由或例证,然后在《经说下》加以解释,这就是 "以说出故" 形式的运用。后期墨家把知识按来源分为闻知、说知、亲知三种。说知源于亲知和闻知,是由已知到未知的间接推理之知。《经说下》举例说,已亲知室外之物的颜色是白的,又闻知室内之物的颜色与室外之物的颜色相同,由此就可以推出室内之物的颜色也是白的。后期墨家还从当时的辩论中,总结出多种推论形式,主要有:具有选言性质的"或"、具有假言性质的"假"、相当于直言推理的"效"、相当于复杂概念推理的"侔"、相当于对当关系中矛盾命题之间推理的"止",以及"辟"、"援"、"推"等一般类推。 故、理、类三物 后期墨家认为立辞必须明故、理、类三物,"三物必具,然后(辞)足以生"。故是指一事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经说上》将"故"分为"大故"和"小故"两种。大故就是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小故"则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它们相当于假言命题的前件或直言推理中的小前提。"理"即"法",有规律、 模式、本质之意。"类" 是指类之同者。故、理、类三物即是立辞必须明确"辞",明确论题或结论之所以能成立的理由和条件,又必须明确事物之间因果关系或条件关系的一般规律,还必须知其类同者。这三物既是后期墨家逻辑推理论证的原则,也是其推理论证的基本形式,即由故、理、类三物而推出"辞"的基本过程和形式。 逻辑规律 后期墨家对逻辑的基本规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论述。在同一律方面,《经说下》中指出,"正名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认为"彼"之名只能指彼之实,"此"之名只能指此之实,彼此之名都不能既指彼又指此。这是后期墨家的"正名"原则,从中揭示了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它还十分重视同一律的应用,提出了"通意后对"的原则,即在辩论中必须先明确概念(通意),然后才能论辩(后对)。 后期墨家也把"辩"定义为争论一对矛盾命题中的是非。如针对同一动物,甲说"这是牛",乙说"这不是牛",就叫做"争彼"。后期墨家指出,这样的争彼是"不俱当,必或不当"的,也就是不能同真,必有一假。这相当于矛盾律的内容。后期墨家曾用矛盾律分析了当时流行的一些论点的逻辑谬误。例如,《经说下》在批驳"言尽悖"之谬误时指出,如果"以言为尽悖"这个命题为真,则表明存在着并不荒谬的言论;如果这个命题为假,也表明有些言论不是荒谬的。因此不管怎么说,这个命题都是不正确的。 后期墨家还揭示了排中律的内容,指出"谓辩无胜,必不当",即认为矛盾命题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逻辑谬误 后期墨家对推理论证中的谬误问题作了仔细研究。《小取》指出,事物有相同的性质,但不一定在一切方面都相同;事物的现象相同,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不一定相同等等。因此,对譬、侔、援、推这些论辩方式运用不慎,或作为公式到处搬用,就会出现"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的谬误。后期墨家把侔式推论的谬误,分为①"是而不然",即肯定的前提是正确的,肯定的结论则是错误的。②"不是而然",即否定的前提是正确的,否定的结论则是错误的。同时还规定了"异类不比"的类推原则。对此,《经说下》举例说,如果提出木头与夜间哪个更长,智慧与粮食哪个更多,爵位、亲属、操行和物价哪个更贵这样的问题,显然是荒谬的。 影响 后期墨家逻辑是中国古代逻辑可以同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古印度因明(见印度逻辑史)相媲美的科学体系,在中国逻辑史和世界逻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从秦汉以后,这份宝贵的遗产长期被忽视。晋朝时,鲁胜虽曾作《墨辩注》,但仅存其"叙"。只是到了近代以后,孙诒让、梁启超、章炳麟、章士钊、谭戒甫等人才开始把墨辩逻辑与西方逻辑和印度因明进行比较研究,从而使后期墨家逻辑思想重新受到了重视,并有了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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