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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风 藏 俗
作者:admin(zh…    文章来源:西藏在线    点击数:4224    更新时间:2007-2-20    
藏族在自己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所处地域、生产方式和社会意识形态等等的影响,表现在生活文化方面,必然有很多与其他民族所不同的独特的东西。

衣食住行


藏族的主食和饮料主要是糌粑、酥油茶和青稞酒,牧区还有肉食和奶制品。 糌粑是藏族特有 的一种主食,它是用青稞或豌豆等炒熟之后磨成的面粉。糌粑分为以下几种:“乃糌”(青稞糌粑)、“散细”(去皮豌豆炒熟后磨成的糌粑)、“散玛”(豌豆糌粑)、“毕散”(青稞和豌豆混合磨成的糌粑)等。食用方式,主要是拌和酥油茶、用手捏成团吃,也可以调以盐茶、酸奶或青稞酒。藏族群众有时用萝卜、油菜叶加一点糌粑煮成粥(藏语叫“土巴”),以代替主副食。
酥油茶除了进餐时用外,也是藏族平时不可缺少的主要饮料。它的做法是,把砖茶(加少许土硷)熬成很浓的茶汁、倒入一个长约一米、直径约十余厘米的木质桶内,加上盐巴和酥油,用一种活塞式的棍轴在桶内上下冲击,使水、油交融即成。打好后,倒入陶质的茶壶内,置于文火上,随时可取用。有时也饮用盐茶。西藏由于气候干燥和藏族食肉较多等原因,藏族对茶水的需要量是很大的。有人估计,一个人每天大约要喝三、四十碗茶水。
藏族人民十分好客,如果不是赤贫,招待客人的首先就是酥油茶。客人不能轻意谢绝,否则即为失礼。一般情况下,客人至少得喝三碗,才能离开主人。
除了酥油茶外,藏族人民的饮料就要算青稞酒(藏语叫 “酉仓”)了。尤其是后藏地区,喝青稞酒的习惯极为普遍。红白喜事时,更是不可缺少的最佳饮料。婚礼在藏语里称为“酉仓 萨”,意为喝青稞酒的地方。 牧区的群众食物是以肉食、奶制品居多。由于不产粮食,奶糌粑看得很珍贵。另外,又因为民主改革前大多数牲畜属牧主和领主,广大牧奴只有少量牛、羊,舍不得宰杀,所以,大都是靠奶渣、酸奶水及野菜维持生活;有时则猎取野物充饥。牧区群众也喝酥油茶等饮料,而且对茶水的需要量比农区群众还要大些,这跟肉食多有关。 餐具方面,无论农民还是牧民,均有木碗、“塘古”(揉糌粑的小皮口袋)及悬挂在腰间的小刀。外出旅行,十分方便。
城市居民除食用糌粑酥油外,还常常吃些大米、白面及萝卜、白菜、土豆、莴笋等蔬菜,口味多与四川人相同。 藏族群众爱吃风干的牛羊肉。
与广大贫苦群众比起来,三大领主的生活就十分豪华考究。主食方面,吃的糌粑大多是去皮青稞磨的,很细腻,叫“乃贾”。此外还有大米、白面等。饮料方面,除酥油茶外,“还喝甜茶、咖啡及各种进口的名酒。喜欢用汉式酒菜宴客。不少大农奴主家里都有专门的厨师,中西餐点均会做。
衣着方面,农区男子穿一种大领,开右襟的氆氇长袍。穿时将衣服顶在头上,腰系一条带子,垂下去的部分使其略过膝盖;伸出头后,腰部就自然形成一个囊袋,可以放进随身带的物品。脚穿皮靴或“松巴鞋”,赤脚的也不少。
过去的俗人男子都留发辫,有时为了便于操作,就把辫子盘在头上。一般都穿两耳,左耳带一个大耳环,藏语叫“纳龙”。喇嘛则一律穿紫红色的裙子,长齐脚面;上身穿一件背心,外披一张有身长两倍半的紫红色的披单,称为“袈裟”;脚穿特制的喇嘛靴,普通喇嘛打赤脚的也不少;按规定应戴的帽子,多半是在经堂念经时才戴,平时出寺庙一般不戴帽;不过僧 官和活佛有规定的帽子,出门则要戴上。另外,喇嘛和尼姑的服装有等级界线,无论式样、颜色或质量,均要根据地位决定;地位较高的,他(她)们的坎肩上均镶有缎子,长裙和披单则为毛料,鞋上也镶有一块缎子表示其地位。
农区和城镇的妇女,冬季穿长袖长袍,夏天穿无袖长袍,内着各种颜色和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有彩色横条的“邦垫”(围裙),但姑娘一般不准系。由于西藏各地的自然条件、气候不同,服装的样式也有差别,如工布、昌都、山南、日喀则和拉萨等地,有明显的地区特色。装饰方面,地区特色更为明显。一般说来,少女时梳一条发辫,成年后分成两条,另在头顶分出一小撮以供挂“巴珠”。“巴珠”是一种三角形的头饰,普通以布扎成一个三角形的架子,上面缀以珊瑚、松耳石,胸前照例戴一个“嘎乌” (佛盒)。两耳前面挂一双鱼形饰物(耳挂)。
牧区的服装,男女基本相似。其袍子,女的更长瘦些,有的还镶上红黑绿色宽边,束上腰带 之后,还拖到地面。一年四季,每人一件白面老羊皮长袍,形式与农区的相似,只是腰前的囊袋更大,随身物品可放在里面。妇女常常把婴儿也放在里面。她们还习惯把头发梳成很多小辫,犹在一起披于背上,并在上面缀以珊瑚、贝壳和银币等饰物。也是几乎人人戴“嘎乌”。“嘎乌”是一种金属小盒,内装小佛像或活佛喇嘛的神物,认为佩带它可以护身。
三大领主的服装,则十分华丽。不少贵族穿的是绫罗绸缎及水獭、猞猁、狐皮和一些进口的毛绒哗叽。官员服式还有严格的等级界限无论服装的样式或颜色,均按照品级决定。据统计,光是官员的帽子,就有三十多种。就连坐垫、马具等,也有严格区别。贵妇人的穿戴,更为讲究。不过一般也要按其丈夫的品级而决定。如他们戴的“巴珠”,有两种:一是珍珠“巴珠”,另一种是珊瑚“巴珠”。珍珠“巴珠”只有四品以上官员家中的贵妇们才能配戴,一般官员家中的贵妇就只能戴珊瑚“巴珠”。
但只要不超出允许的范围,每逢过节,庆典、宴客之日,贵妇们总要尽量在自己身上堆满各种珍珠、钻石、翡翠等各种金银珠宝,有些贵妇人的一套装饰品价值数万元,以显其阔绰豪华,但它要用劳动人民的多少辛勤劳动和血汗啊! 居住方面,农区及城镇人,均住房屋。形式为平顶立体。采用石块或土坯砌墙。墙厚窗口小,门也矮小。屋内支以柱子,房顶以细圆木为椽,再重排一层细树枝,并铺垫一层小石子,然后加叫“阿嘎”的泥土,夯实即成。一般贫苦农奴的多为一层,差巴户中有住两层的(上面住人,下层关畜)。农奴屋内,陈设简单。房中有一个用土坯垒砌或铁质三角架支起的炉灶;靠墙处摆有起坐睡卧的垫子;另一方靠墙处有些木柜,上放宗教神物和日用品;柱头上挂马具或农具;垫子旁有长方形小矮桌,上置茶碗等食具。藏族用的垫子,平时在上面盘腿而坐,夜晚可在上面睡觉。这种垫子分两个部分,下面一层用布做套,内装絮草或动物毛,普通约厚十余厘米,上铺羊毛制成的小地毯,亦即“卡垫”,大小与一条单人床单差不多。
牧区人一般都住帐篷,帐篷是用牦牛毛制成的。形状不同于蒙古包的圆形,而是长方形或椭圆形。帐篷门向南,帐顶有缝可以通风。有的帐篷周围还有草坯或干牛粪垒成的矮墙,以增强避风力。帐外地上钉有很多条毛绳,用以拴牦牛。帐门外面,还钉有木桩一根,上拴一条牧区特有的大狗。房中有用几块石头或铁质三角架支起的炉灶,上面经常煮着茶或奶,旁边铺有睡垫,近门处有水桶及各种牲畜用的工具。帐顶上悬有新鲜或干的肉及干奶渣。牧民的居住情况,阶级间的区别不大。即是比较富裕的也是住的帐篷,只是帐篷比较大些或多些,用具也精致些。主要的差别是在牲畜等生产资料的占有多寡上。
大贵族的住宅及陈设,就十分豪华。农区住房有九层楼,围墙高达两三丈,林荫四围,沟池环绕。屋内的门窗和梁柱均雕镂得相当精致,陈设十分讲究,有描金的藏式木柜、藏桌,有雕刻精致的佛龛,龛内供有金银佛像,龛前摆着金银和铜供水碗、各种宝器。墙上挂有锦缎糊裱的“唐嘎”画(卷轴画),地上铺着彩色地毯。沿着落地大窗铺着獐子毛厚垫和彩色纯毛卡垫。有些贵族还洋气十足,室内陈设着西式家具。
西藏地处高原。山峦重叠,川流密布,加之经济、技术不发达,解放前交通状况极为落后。大部分地区的主要交通工具为马和牦牛;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地区的部分县区也有以驴、骡代步的,而穷苦百姓只有安步当车。
三大领主除骑马外,高层官员外出还坐轿子。 渡江河,有些地方设有极其简陋的板桥,藤桥和溜索,在无法建桥的地方,使用马头木船或牛皮船来回摆渡,水浅处就徒步。
解放后,衣食住行都有了一定的变化,特别是行,由于交通状况的大大改善,正在起着质的变化,除边远地区外,都有了汽车、拖拉机、自行车、摩托车等现代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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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家庭


婚姻和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和组织形式,它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西藏的婚姻制度较为复杂。占主导地位的是一夫一妻制,还有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以及兄死弟继等等形式。 民主改革前,由于社会制度的关系,婚姻上表现出严格的门第婚姻,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是不能通婚的。领主只和领主通婚,平民只能与平民嫁娶;即便同一个阶级内,也要讲“门当户对”。在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下,铁匠、屠夫,猎人等被视为三等九级中的最下等人,就是与一般的平民婚配,也受到严格的限制。除了门第婚姻外,西藏还存在有血缘外婚的习惯,即严禁父系血统和母系血统之间的恋爱和婚配,违背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甚至受到惩罚。
西藏的婚姻形式,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主要是以男方娶妻组成家庭。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几个兄弟之间,一般只留一人在家娶妻生子,其余均外出为僧或入赘女方。
其次是一妻多夫制。这种形式主要流行在农区,内容为兄弟共妻或朋友共妻。产生这种情况,也是经济上的原因,这种家庭,以女性为中心。主妇占一间房子,各夫轮流与她同居。习惯次序为先长后幼。何人要与主妇同居,即将自己的鞋子或鞋带置于屋外,以为信号,另夫自行退避,很少为此而发生不和。 第三种是一夫多妻制。这种形式,多流行在上层家庭,如领主、富商和土司等。一个土司娶几个妻子,主要是政治上的原因。因为所娶妻子均来自其它上司或部落,因而就可逐渐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平民家中也存在有这种情况,不过大都是姐妹共夫形式出现,或是姐姐招赘,后来丈夫与妻妹发生关系;或是先娶妹妹,后来又与妻姐发生关系;最后形成事实上的姐妹共夫家庭。一夫多妻的家庭与汉族地区不同的是,此处不分妻、妾,每个妻子的地位 完全平等。 其它还有兄死弟继或弟死兄继的情况。如上所述,多数家庭只留一个弟兄在家娶妻生子,其余的外出为僧;在家的弟兄若死后,为僧的弟兄便还俗回家与寡妇同居。
西藏的佛教徒,除黄教之外,其余教派的僧人均可结婚生子。而且可以自由选择对象,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均可。
藏族结婚,决定权一般操在父母及算命喇嘛手中。由于过去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男女双方自由结识不一定成为夫妻。婚配的程序各地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是:第一步,合婚。是指男女通过介绍或认识而要结婚时,先要请僧人算命,看其婚姻是否吉祥。如卜算结果满意, 就进行第二步,即求婚。一般由男方或女方请亲友或媒人带一条哈达和一些酒到对方家正式提出,若对方同意.即将礼物留下,并回敬一条哈达交给来人。然后,使举行订婚典礼。藏语称此事为“隆酉仓 ”,意为订婚之酒。这时,男方向对方赠送礼品和一笔钱,藏语称这笔钱为“窝仁”,意为奶钱;之后制定婚约、大摆酒宴庆贺。最后,便选择吉祥日子迎娶。迎宾新娘(或新朗),亲友们牵马赶赴对方家,时间为天亮前;迎接过来之后,亲友出门引入内室;待坐入预设垫子上之后,亲友们便向其献哈达、送贺礼,以表祝福新婚之后三个月或六个月,新娘(或新郎)得偕同配偶返回自己老家小住,相当于内地的“回门礼”。至此,整个婚配即告结束。
以上婚姻,多属城镇居民或较富裕的差巴户的情况,至于一般农奴的婚姻,又是另一种情况。由于农奴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婚前必须向主人送礼报告,允许后,才能婚配成家。若男女双方分属不同的农奴主,要想组成家庭,必须得到各自主人的认可,否则,即或私下生了子女,也要被活活拆开。孩子的处理是:儿子归男奴,女子归女奴,永远不得团圆。
离婚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或因情感不和,或因对方有病,或因女方缺乏持家能力,等等。手续十分简单:若女方主动提出时,男方不给以任何补偿,女方可以将其陪嫁的财产带走;如果男方要离时,则除了女方的全部妆奁得退还外,还得给以相当的补偿。所生子女,男归父,女归母,之后,双方均可另找对象。
过去藏族是有姓氏的,据藏文史书记载,古代藏族就有十八大姓,但佛教兴起之后,农牧区和城镇居民普遍不重视姓氏,只请活佛给婴儿取一个宗教上吉祥的名称作名字,因而藏族人的名字的宗教色彩浓厚。后来的人们就不讲姓氏。就是贵族,也是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冠以房名或庄园名等,以区别是那一家贵族。如朗顿.贡嘎旺久、拉敏.索朗伦珠,等等。平民中,也有以他们的房名作为姓氏的,如冲索.扎西,绕色.顿珠等等。没有姓氏,自然也就没有宗族组织,每个家成就是一个小小的独立单位。
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平均人数只有六、七口,很少有几世同堂的情况。家里均以妇女为中心,既操持家务、掌管经济,又是家中的主要劳动者。特别在一妻多夫的家庭里,女权就更高些,子女都听命于母亲。对亲属的称呼比较简单。祖父和外祖父均称为“波啦”(爷爷),祖母和外祖母统称为“莫啦”(奶奶),父亲和岳父都叫“爸啦”(父亲),母亲和岳母都叫“阿妈啦”(母亲);其他凡属于父亲的男性亲属统称为“阿古啦”(叔叔),女性的均称为“阿尼啦”(姑姑);对母亲的男性亲属一律叫“阿乡啦”(舅舅),女的则一律叫“索姆啦”(姨妈)。另外,平时人与人之间直呼姓名,是不礼貌的。因此,总要在名字的前后加点什么,借以表示尊敬和亲切。如拉萨地区喜欢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宇,诸如扎巴旺堆啦,达瓦卓玛啦,等等;后藏地区在男性名字前加“阿吉”或“阿觉”。工布地区在男性名字前加“阿达”;昌都地区名前加“夏布”,等等。在一般的普通家庭中,除对长辈是用敬语称呼之外,长辈对晚辈或同辈之间,是直呼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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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俗和节日

礼俗

藏族的礼仪是多种多样的,礼俗与佛教也有密切联系,主要有以下几种礼仪:

献哈达
献哈达是藏族最普遍的一种礼节。婚丧节庆、拜会尊长、觐见佛象、音讯往来、送别远行等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哈达是一咱生丝织品,纺得稀松如网;也有优良的、用丝绸做料的哈达。哈达长短不一,长者一、二丈,短者三、五尺。献哈达是对人表示纯洁、诚心、忠诚的意思。自古以来,藏族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利、所以哈达一般是白色的。当然也有五彩哈达,颜色为蓝、白、黄、绿、红。蓝色表示蓝天,白色是白云,绿色是江河水,红色是空间护法神,黄色象征大地。五彩哈达是献给菩萨和近亲时做彩箭用的,是最隆重的礼物。佛教教义解释五彩哈达是菩萨的服装,所以五彩哈达只在特定的时候用。 哈达是在元朝传入西藏的,萨迦法王八思巴会见元世祖忽必烈回西藏时,带了第一条哈达回来。当时的哈达,两边是万里长城的图案,上面还有“吉祥如意”字样,故可以说哈达是从内地传入西藏的。后来,人胶对哈达又附会上宗教解释,说它是仙女的飘带。

磕头
磕头也是西藏常见的礼节,一般是朝觐佛象、佛塔和活佛时磕头,也有对长者磕头的。磕头可分磕长头、磕短头和磕响头三种。 在大昭寺、布达拉宫及其他有宗教活动的寺庙中,常常可见到磕长头的人群。磕时两手合掌高举过头,自顶、到额、至胸,拱揖三次,再匍伏在地,双手直伸,平放在地上,划地为号。然后,再起立如前所做。过去有些虔诚的佛教徒,从四川、青海各地磕长头到拉萨朝佛,行程数千里,三步一拜,一磕几年,有许多死在路途之中,也觉得尽诚尽意,毫无怨言。大昭寺前的粗石板,也被磕长头的人磨光了。 在寺庙里,也有一种磕响头的磕头方法。不论男女老少,先合掌连拱三揖,然后拱腰到佛象脚嫣,用头轻轻一顶,表示诚心忏悔之意。

鞠躬
过去遇见长官、头人和受尊敬的人,要脱帽、弯腰四十五度,帽子拿在手上低放近地。对于一般人或平辈,鞠躬只表示礼貌,帽子放在胸前,头略低。 也有合掌与鞠躬并用的,对尊敬者合掌得过头号,弯腰点头;回礼动作也相同。

敬酒茶
逢年过节,到藏族家里做客,主人便应敬酒。请喝青稞酒,是农区的一项习俗。青稞酒是不经蒸馏、近似黄酒的水酒,度数十五至二十度,西藏几乎男女老少都能喝青稞酒。敬献客人时,客人必先喝三口再一满杯喝干,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不然主人就不高兴,或认为客人不懂礼貌,或认为客人瞧不起他。喝茶则是日常的礼节,客人进屋坐定,主妇或子女必来倒酥油茶,但客人不必自行端喝,得等主人捧到你面前才接过去喝,这样,才算是懂得礼遇。 以上是藏族礼仪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情况,其他还有称呼上的礼节。尊称别人时,一般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一“啦”字。藏语还有敬语和非敬语之分。用敬语,对尊者或客人说话,表示尊敬对方。其次,在吃饭方面,还有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作响、拣食不越盘之规矩。行路时,不抢在他人前面,相遇必先礼让,坐时不能抢主宾席,不能东倒西歪,不能随便伸腿等,这是一般长辈教育子女的一些必须注意的礼仪。

节日
西藏的节日,一般都有浓厚的宗教特色。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失去了原来的含义,娱乐的成分越来越浓,现就一年之中主要节目的情况,作一概略的介绍。
藏历元月一日,是新年(藏语“洛萨”),亦即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相当汉族的春节。这天,一切工作均要停止,大家都手持哈达、“却玛”(特制的木盒内装着糌粑和麦子,上面插有酥油花、麦穗和新年花)和青稞酒互相拜年。穿着节日服装的男女老少成群结队地在街上唱歌跳舞,或到附近寺庙朝佛,但不能到亲友家中去做客。初二,布达拉宫前要举行爬杆杂技表演。从初一到初五,布达拉宫举行朝贺仪式,所有官员都要参加。
在一部分农区,农民为了及时备耕,他们的新年为藏历十二月一日。
元月三、四日至二十五日,拉萨举行传昭大会。此会是由鲁派创始人宗喀巴于一四0九年在拉萨发起的一次祈祷大会延续而来的。藏语称为“莫朗钦茂”。在这期间,拉萨三大寺的僧人都集中来市内,一切权力归哲蚌寺的铁棒僧人接管。
元月十五日,是酥油花灯节,藏语叫“坚俄曲巴”。白天到各寺朝佛、转经;夜晚,集于八角节参加灯会。入夜,满街搭起各种花架,高达十五米左右,上面有彩色酥油捏成的各种神仙、人物、花木、鸟兽等形象。显示出藏族人民高度的造型艺术。花灯点燃之后,宛若群星降落,闪闪烁烁,一片辉煌。达赖也出巡赏灯。另外。还有木偶表演。
元月二十三日,举行阅兵典礼。
元月二十四至二十六日,举行赛马射箭比赛和跳神驱鬼仪式。
二月十五日,三大寺的僧人又集中于拉萨市,举行传昭小会藏语叫“错曲”。
二月三十日,举行规模十分盛大的“赛宝会”,藏语叫“曲蚌”。上千僧人和官员手持各种宝贝绕过八角街,然后在布达拉宫前举行各种表演,最后从小昭寺前面返回大昭寺。
四月十五日是“莎噶达瓦”节。这天,人们集中在拉萨龙王潭划船和歌舞。相传,此节日是为了纪念释迦牟尼的诞辰及圆寂,并预祝丰收。
五月十五日,是林卡节,藏语称为“杂林吉桑”。每年这一天,人们穿着节日服装,带着酥油茶、青稞酒及各种食品到林卡里野宴,贵族和富商们更在林卡里互相宴请,并召集民间艺人到此敬歌献舞,常延续一月之久。

放炮竹 敬青稞酒 马赛 马上捡哈达

六月四日,是朝山节,藏语叫“珠巴泽西”。这天,人们穿着新衣,带着饮食,赶往各寺朝佛、念经;之后,到野外尽情餐饮、歌舞,直到日落才返回城里。
七月一日开始,是“雪顿”节(意为奶制品的盛筵),节日期间,拉萨市民几乎倾城而出,聚集“罗布林卡”,富裕人家搭起漂亮的帐篷或帷帐,带上点心、糖果、奶制品、青稞酒、酥油茶等,玩住二、三天。各地专业和业余剧团也聚集拉萨。演出各种剧目的藏戏,热闹非凡。
八月,是丰收节,藏语叫“曲果”或“望果”节。广大农区人们穿着新装,集聚在田间巡游,并尽情歌舞,还举行赛马、赛牛、射箭、投石、摔跤等活动。有的牧区也举行类似活动。 九月二十二日,为神仙下凡节、藏语叫“古巴拉波”。人们认为这天神仙要下凡,所以更为热衷朝佛、念经、行善,都希望在这年能吉祥如意。
十月十五日,仙女节,藏语叫“白来旦珍”。每年这一天, 举行各种宗教活动,尤其是妇女们更为积极,认为是她们的节日。
十月二十五日,是燃灯节,藏语叫“噶登阿曲”。由于这天传说是宗喀巴的成道日,所以藏族人民在这一天都点起酥油灯,以示纪念。
十二月二十九日,是驱鬼节。藏语称为“古多”。每年这一天,布达拉宫举行一次盛大的跳神活动,各寺庙中也举行类似的活动。认为新的一年即将来到,得驱鬼消灾。
总之,西藏的节日是很多的。而各种节日均与宗教及娱乐活动分不开,且有的有明确的日子,而有的节日却只有大致的概念。这是因为有的节日持续的时间太长,只能大体约定俗成它的始、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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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和禁忌


丧葬
藏族人死了,葬礼虽没有汉族人那么排场铺张,也有自己的一套程序。西藏地域辽阔,人死后的埋葬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大半有下面几种丧葬方法:天葬、水葬、火葬、土葬、塔葬。这些葬法的不同,是以每个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同而定的。

天葬
这是大部分普通人的葬法 一个人死后,先把死者放在屋内的一角,尸体用白布围攻,并用土坯做垫,而不用床及其它物品垫。这是因为佛教认为,人死以后,灵魂和尸体不是一起走脱。为了使灵魂不滞留屋内,用土坯垫尸,尸体背走后,土坯便扔到十字路口,灵魂也就随之跑了。在停尸三至五天中,得天天请僧人来从早到晚地念经,超度死者的灵魂。在这数天之中,亲戚朋友都要前来家中吊唁。来时带一壶酒、一条哈达、一点酥油和一把柱香;有的还带一纸包,其中包些钱,钱包上写上“慰问”字样。哈达是献给死者的,其他的钱物赞助死者家庭。人死以后,家人一律不梳头、不洗脸、取下一切装饰,也不能笑,不能高声说话,更不能唱歌、跳舞,为的是让死者灵魂安安静静的上天堂。
人死了,这家门口便得吊挂一个红色陶罐,罐口用白羊毛或白哈达围上。罐子里放有三荤(血、肉、脂)、三素(乳、酪、酥)的糌粑火烟,并每天加进一些。这个罐的东西,是送给死鬼吃的。他们认为,人死了成了鬼,灵魂脱离肉体,不会思维,不能按时进食,故由生人定时加添。 一家死了人,邻居也得表示哀悼。在人家办丧事期间,不办喜事,不歌舞娱乐。藏族人普遍说:“邻家牲畜死了也得哀三天”,何况对人呢!正是这种观众使四邻同哀。
停尸后,要选个合适时日,举行出殡仪式。出殡一般很早,几乎都是天不亮的时候便开始。先把死者衣服剥光,四肢捆成一团,用白氆氇蒙上,再从尸体到家门口用白糌粑划一条线,然后由死者后代沿着白线把尸背到门口,以尽顺孝义务。到了门口,便可交由操天葬的人把尸体背走。当死者被背起时,后面有一个与死者同龄的人,一手拿扫把,一手拿破方篓,把糌粑白线扫掉,并把扫起的糌粑、扫把、垫尸的土坯,统统方在方篓里,紧跟着尸体后面,走到十字路口,折腾在路口当中,把鬼送走。 这一天早晨,亲朋好友都到死者家中,为死者送行。送行的队伍中,每人拿上一柱香,一直送到十字路口。
丧葬仪式时家人是全部参加的,但家人不到葬场去。出了门后,由一、二好友随去葬场监督。尸体出门之后,背尸人和送葬者均不得回头望,操天葬乾及送葬人在天葬以后两天中,也不能到死者家中。所有这些禁忌,都是怕死者的灵魂被带回家中,使家庭遭厄难。
到了葬场以后,先把尸体放在葬台上,然后在葬台附近烧起松柏香堆,香堆上撒上三荤三素糌粑,浓烟直冲云汉。点香升烟的目的,是“通知”“神鹰”到来。“神鹰”习惯见烟便飞来寻食。这时,操持天葬的人便将尸体从背面剖开。要是死者是个僧徒,在下刀时,先在背肉上划个有完教意义的花纹。接着,剖腹、取出内脏、切肉、剥去头皮、割掉头颅。把肉都切成小块,堆放一旁;再捣碎骨头,拦以糌粑,捍成一团。然后先把骨团喂鹫鹰,再喂其肉。如果骨头没喂完得再一块不剩地拣起,烧成灰撒向四方。总之,要一点不剩地把死人处理掉,这样,死者就“升天”去了,天葬也便完成。天葬完成以后,代表死者家人监督人,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酒、肉,犒劳天葬职业者。

水葬
大部分是乞丐及鳏、寡、孤、独等经济地位十分低下的人使用这种葬法。水葬时,将死者背到河边,节节支解,投入洪流之中。也有的地方用白布裹尸,整尸抛进江中,这是比较省事的一种葬法。藏南深谷区因无鹰飞来,大部分行水葬。

土葬
一般用于得了麻疯、炭疽、天花等传染病人中尸体,以及强盗、杀人放火犯、被刀砍死的人的尸体,法律上不许他们天葬和水葬,只允许挖坑埋进地里,意思是惩其灭根绝种,死者的亲属感到很不光彩和遗憾。

火葬
活佛及达官贵阳市人死后,举尸而焚。焚尸完毕,拣起骨头灰烬,带到高山之巅顺风播撒,或者撒到大江大河之中,让流水带走。

塔葬
有名望的活佛死了,将尸体用盐水抹擦,风干以后,涂上香料等贵重药物,把尸体保留下来,放在灵塔之内。这种葬法是极少数人才能享用的,如达赖、班禅及大活佛。也有的活佛是尸体火化以后,把骨灰存进灵塔里。 灵塔的种类是很多的。有金灵塔,即外包金箔的灵塔;有银灵塔,铜灵塔,木灵塔,泥灵塔。灵塔的不同根据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如达赖、班禅是金灵塔,而甘丹寺赤巴只能用银灵塔,灵塔制成之后分别存放在寺庙的大小宫殿里。
藏族幼儿夭亡,死后不举行什么葬礼,而是把尸体放在陶罐之内,盖好扔进江河之中,也有的把陶罐长期存放于库房之内。不过,过去不论何种葬法,都得先请僧人念经,超度死人,然后才进行丧葬。
藏族的葬礼变迁,是和宗教历史有关的。早在一千五百多年前,止贡赞普起,是实行墓葬的,也有葬礼。在此以前,人死了不立陵墓,叫做“功成归天”,这在藏史《国王箴》这部书里和以后一些教史上有记载。从拉妥妥日聂赞开始,赞普(王)、后、妃、太子死了,都要立陵墓。现存的穷结县藏王墓,就是历史的见证。那时,大臣死后也立陵墓、尸林,在敦煌出土的《古藏文历史文书》中有所记载。可是现在还没有发现哪一位大臣的墓穴。自从佛教传入并在西藏盛行以后,全民信仰佛教,丧葬仪式也就依佛教教义来指导和解释。比如火葬,一般是僧人采用的葬法,即僧人死后把尸体火化供施敬佛,超度到佛尊那里去,它的依据来自佛经典籍中的“三途折罪部”。天葬时,送葬前头有点香引路的人,佛教解释为点香铺上五彩路,请空神母到葬场来。尸体作为供品,敬献诸神,祈祷赎去在生时的罪孽,请诸佛把死者灵魂带到天界。藏族人民认为,天葬场周围山上的鹫鹰,除了吃人尸体以外,不损害任何幼小动物,称之为“神鸟”。他们是受到格外保护的,猎人绝对不能打它。人们把尸骨喂给它们,它们吃完又飞到高山之巅屙屎,这样死者便能重新投胎到高贵人家。水葬也是有许多佛教渲染的。这各人因为穷途潦倒,死后不能上高山喂鹰,扔到水中喂鱼,也是起到供施献佛的作用,还了一生行驶善之愿。所以旧时鱼也被视为“河神”教徒们不吃它的。
丧葬是祭祀是有连带关系的,藏族人死后,家庭要举行七七超度,七日一次,一直做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以往做七七超度时,要请僧人超度。头一七,亲朋好友到死者家中来,第一件事是帮助死者的家人,包括男女老幼都洗洗头,表示哀悼完毕。是日下午,又把挂吊门口的陶罐带到河边扔掉。以后每逢七日便要念经,到寺庙供灯添油,为死者超度。到了最后一七,举行盛大祭祀,亲朋又来,主人备饭菜招待客人,感谢他们的帮助。据说,进行祭祀,过去是没有的,自从金城公主进藏以后,见到藏人对死者如此薄情,便提议赞普应介导人民对死者的追念,这样才开始了为死者做斋的习惯。这一段史料,在巴色朗著的《巴协》中有记载。 与汉族不同的是,藏族人为死者做周年纪念,却如大喜临门一样,家中举行降重的纪念活动,亲戚朋友都来作客,主人大摆宴席,并尽情娱乐跳唱,热闹一、二天。

禁忌
藏族禁忌中,最大的禁忌是杀生。受戒的佛教徒在这方面更是严格。虽吃牛、羊肉,但他们不亲手宰杀。一般人就是捉到臭虫、虱子,也不肯弄死,而是扔掉,任其自由爬行。对有些野生动物及禽兽,如老鹰、乌鸦、野鸭、狗、猫、猴等,也是不肯伤害的,也不愿借工具给人煮这些东西吃。
遇到寺院、嘛呢堆、宝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认为走反了,不仅没有功德,还会有罪过。越山顶时,禁止发声,否则,认为会招致风雪冰雹。家里有病人;忌人来访,怕生人会带来鬼怪。不以骨头扔于火中,也认为会招致鬼怪。
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是按生辰算出的;凶日中,一切事情都不能做,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人们相馆藏历的每一个地支终了,第二个地支开始时是一个凶年,如每个人的十三岁、二十五岁、三十七岁、四十九岁(以此类推),都是凶年或“年关”,要特别小心,只有多念经、放布施,少同人接触,才能避免灾难。
总的说来,各种各样的禁忌实在繁多。对于各种禁忌,一有触犯,一般讲,就得请喇嘛念经,有的就自己举行简单的宗教仪式或使用一些巫术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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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藏族宗佛,普遍而又诚笃,全国莫此为甚。若论宗教对于社会历史、政治、文化乃至民风民俗的影响之深刻,亦非西藏莫属。
藏域圣地圣迹,比比皆是,前来朝觐的国内外香客络绎不绝,不稍逊于麦加、 麦地那、耶路撒冷,寺院数千,顶礼膜拜者摩肩接踵。玛尼堆处处可见,香烟袅袅,经文贝叶悬于树枝,有如垂缨。经幡横挂出口。街道,如同迎宾的彩旗。每年仅为诸佛添灯所耗之酥油一项,即难以数计。
藏域所崇之佛教。被称为“藏传佛教”。亦即俗称之“喇嘛教”。究其本源,当属佛教中之大乘佛教,与汉地所传为一路。但它浓厚的地方色彩,又明显的有异于它的发源地印度以及他地所传之佛教。之中最有特点的是对地方政治。经济的参与而形成的众多教派以及活佛转世制度,显密兼修、尤重密宗的修持,可说是既有外来因素,又深受古老苯教的影响。
藏族对于宗教的信仰,如同所有古老的民族一样可追溯至远古。其时盛行的是原始宗教---苯教。崇拜自然神。佛教传入西藏,有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传说在松赞干布前五代赞普拉脱脱日年赞时,有一宝箧从天而降,由盛佛像、佛经、空塔等物。如果可信,可以说在公元五世纪,佛教已开始渗入西藏,周围的国家当时都盛行着佛教,一两件佛教用品流入西藏,这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但绝对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宝箧搁置起来。苯教根深蒂固。如果不是后来佛教势力得以占据统治地位,这个宝箧的传说,恐怕只能是过眼云烟,很难为后人追忆了。
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建立统一的吐蕃政权,佛教作为一种势力才开始传入西藏。文成公主和尼泊尔公主各自带来佛像,在拉萨建大、小昭寺以供奉。周围国家信佛的影响,固然是引起松赞干布兴趣的原阳,但更重要的却是政治上的需要。其时苯教势力之盛,既可控制军事政务,又能左右民计民生,甚至借神的旨意,要挟王宝贵族,加害赞普本人。统一的吐蕃王朝,既要摆脱苯教的牵制,又需要一神教的支持,以示赞普的至高无上,而释迦牟尼即作为佛教世界的唯一主宰,统治着所有的神民,正合要求。赞普的兴趣所至,使得佛权得以建立,僧人得以进行有限的活动。只是围子狭小,广大社会仍是苯教的势力范围。大部分贵族和民众,视异教的渗透如外族的入侵,竭力抵制。之后倡佛者虽有几番尝试,但均未取得明显的成功。
公元八世纪,赤松德赞执政。在今克什米尔地方的密宗大师莲花生被延请进藏宏法。大师一路降伏鬼魔,把苯教约神祗统统接纳为佛教的护法神。实际上是进行了一次佛教地方化的改革,即以佛教为基础。吸收了本教的可利用部分。以这种新面目出现使当地群众不再感到陌生,于是就不再受到仇视和排斥,佛教在西藏站住了脚。但究其根本原因,则由于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复杂的社会现象得不到解释。苯教的粗糙理论已无法适用,而佛教系统徝密的理论却可以暂时地解释人们对现实的不解,使疲惫的精神获得一时的满足。
公元八世纪西藏第一座正规寺院桑鸢寺均建立,标志着教佛传入“前宏期”的开始。藏族增人随之出现,由首批剃度的“七觉士”迅速发展到三百多人。大规模的有组织的译经工作开始了,所译出的经书存放于秦浦、庞塘、登迦三段之内,分别编目。至今尚能看到的登迦目录,所收经论计达二十七门,六、七百种,可见规模之一斑。赞普全力以赴地支持,使得佛教势力迅速发展,至热巴巾继位。佞佛更达空前。八十年内,在西藏上层社会,佛教之盛,虽印度似亦未有。
随着朗达玛的篡权继位,苯教势力卷土重来,毁佛灭法,拆毁寺庙,焚烧经典,迫害增人。这种佛苯教派之间的斗争,实质上是政治斗争尖锐化的体现。奴隶制的吐蕃王朝崩溃了,佛教的 “前宏期”也结束了,此后近百年时间里“藏卫无法”。
佛教的再度崛起,即所谓的“后宏期”,是从十世纪后期,首先由阿里地区和康区开始的,这就是所谓“上部律传”和“下路宏传”。由于被驱散的佛教徒长期被迫从事地下活动,佛教已经取得了深厚的群众基础。正在兴起的各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急需宗教的支持以巩固和扩张自己的政权,再起的宗教同样需要各地方势力给予政治、经济上的帮助,以发展自己的教派。这样的相互要求,相互促进,致使宗教发展迅速,从十一世纪中期到十三世纪初期,在西藏形成了众多的教派。
这一时期形成的主要教派有宁玛派(红教)、噶丹派、萨迦派(花教)和噶举派(白教)。噶举派一开始就有两个传承,即香巴噶举和达波噶举。达波噶举又分四大支系、八小支系;四大支系计有帕竹噶举、拔戎噶举、蔡巴噶举和噶玛噶举。帕竹噶举分出八小支时,即止贡巴、达垄巴、主巴、雅桑巴、卓浦巴\修色巴、耶巴和玛仓巴。
宁玛派自诩为八世纪莲花生大师嫡传,所习经典以旧泽密教典籍为主。实际是早期传入的密教吸收大量苯教形式内容的教派。
噶丹派渊源于阿底峡。阿底峡是印度名僧,十一世纪应聘来西藏传教,到过西藏许多地方,弟子众多,著有《菩提道灯论》等五十多种佛教著作。对西藏佛教影响颇大。
各教派的形成和自身的发展,使得佛教势力大增,在西藏的腹心地区、重要城镇、交通要冲,都建有佛教的寺院。苯教退缩了,只是在边缘、偏僻的地方活动。但是佛教各派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有的教派衰落了,有的教派则与当地的地方势力融合为一体,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政教合一政权。 萨迦派的著名人物萨迦班智达和八思巴,都是为统一祖国做出贡献的杰出代表。该派在元王朝的支持下,建立了萨迦地方政权,结束了西藏近四百年的混乱局面。明朝还曾赐予该派教主“大乘法王”的称号。
帕竹噶举派继萨迦之后建立统一政权,称为帕竹地方政权,创建人绛求坚赞被元朝封为大司徒,该派教主曾获“阐化工”封号。 噶玛噶举派是各派中最先施用活佛转世制度的,与元、明、清三代中央政权都有密切的联系,明朝曾赐该派教主以“大宝王”称号。该派继帕竹地方政权建立噶玛地方政权,统治卫藏,显赫一时。 佛教各派势力的发展,在一定的意义上推动了西藏社会的发展,密切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权的联系。但是,宗教上层追逐利禄享受。企求政治上的权势,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又极大地败坏着宗教的声誉,造成了西藏社会在当时的宗教危机。为了缓和劳动群众和僧侣贵族之间日益加剧的矛盾,十五世纪初,宗喀巴针对宗教时弊,进行改革,得到社会上的拥护,格鲁派应运而生。
宗喀巴(135一1419年),原籍青海湟中,自幼受戒学法,十七岁进藏深造。他经过对各教派教义的学习研究。以噶丹派的教义为宗。集各派之大成,建立了自己新的系统。1409年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格鲁派(黄教)的创立。黄教四大寺院的相继建立。寺庙集团的形成,为黄教势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黄教从创立之期,就明显地异于其他教派,政治上不单纯依附于某一地方势力,而是广泛地获得各地方势力以至明朝中央政权的支持,明朝曾赐该派首领以“大慈法王”封号;经济上保持有相当的独立性,不受施主宦途沉浮的影响;对僧人的要求也较其他各派更为严格。随着黄教势力的发展,特别是1642年取得在西藏的统治地位后,一些教派改宗黄教,一些教派被迫改宗黄教,黄教遂成为社会上势力最大的教派。
黄教寺院众多,解放前在西藏即有二千余座,基本上隶属于四大寺管辖。拉萨三大寺和扎什伦布寺在西藏社会享有极大的特权,不仅是参与决策的政治集团,而且是财力雄厚的经济实体。寺院多,活佛也多,这些活佛与宗教上层人士组成了僧侣贵族阶层。黄教最大的活佛传承即达赖与班禅两系,正式的封号皆始于清代,一为五世达赖阿旺洛桑嘉措,顺治封其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恒喇达赖喇嘛”,一为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康熙封其为“班禅额尔德尼”。至今达赖已传十四世,班禅传十世。按照惯例,达赖住拉萨布达拉宫,掌管全藏政教事务,班禅住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管理后藏,两者之下均设有完整的管理机构。
西藏社会几百年来政教合一的统治,使宗教渗透了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民族史与宗教史相关,科学与迷信混杂,艺术和宗教联系,可以说,在西藏没有什么事情和地方是不受宗教影响的。社会在发展,宗教的社会意义也发生了变化,它从具有一定的进步和积极作用,转为消极,变为阻力,严重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阻碍着社会的进步。但是宗教自有它产生、发展、消亡的社会背景,对受佛教影响根深蒂固的西藏,切实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同时因势利导,进行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是唯一有效、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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